繳費方式:
1.停車離場時請主動向巧比收費員繳費。
2.請持單至巧比服務處繳費,蘆竹鄉洛陽街109號TEL:(03)212-5086、龜山鄉復興路51-1號TEL:(03)318-4651。
3.利用郵局郵政劃撥:19703686(請車主另加劃撥存款手續費十元於劃撥金額內),劃撥單背面請務必填寫姓名、車號、停車日期以便銷單,金額或資料填寫不足時無法銷案,受罰車主請自行負責。
4.因便利商店繳費連線系統尚未完成,請逕向收費員或服務處繳納停車費,不便之處尚請見諒。
繳費須知:
1.路邊停車場採計時收費,每小時收費三十元,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。
2.本單據不再催繳,逾期未繳者(繳費期限為開單日起十五日內含例假日)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,移送裁決單位處罰,並迫繳所應付之費用。
3.繳費時請索取收據憑證並保存六個月以維權益,申訴時務必檢附代收業者所開立收據憑證以憑查證。
4.身心障礙者使用停車位,請將本人駕照、行照及殘障手冊共三件影本,放置於擋風玻璃明顯處,方能免費停車三小時,共三證缺一或非同一人,仍須繳費。
5.本單若因條碼無法判讀請至第7項申訴地址補繳。
6.本縣公有路邊停車場不負責車輛保管責任。
7.申訴地址:桃園市縣府路1號、桃園縣蘆竹鄉洛陽街109號1樓、桃園縣龜山鄉復興街51之1號(長庚醫院復健大樓右前方)。
8.申訴電話:(03)3326670、21250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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